外傭借貸問題一直困擾香港僱主——收數電話打到僱主手機、追債人上門騷擾、甚至有僱主在完全不知情下被列為外傭的貸款「諮詢人」。政府終於在 2026 年推出放債人條例重大修訂,分兩階段實施,直接影響所有僱用外傭的家庭和職業介紹所。本文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最新諮詢總結,為僱主和介紹所整理最實用的合規指南。
為什麼政府要加強規管放債人?
外傭過度借貸問題有多嚴重?
根據政府諮詢報告數據,外傭佔全港無抵押貸款宗數約 26%,壞帳率高達 9.9%,為所有借款人類別中最高。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目前為港幣 5,100 元,收入相對有限,卻同時背負多筆債務的情況非常普遍。部分放債人利用外傭對借貸條款認識不足,以及僱傭合約期限作為借貸擔保,導致外傭陷入嚴重債務困境。
僱主如何受到牽連?
現行制度下,部分放債人要求外傭借貸時提供「諮詢人」(referees),而這個諮詢人往往就是僱主。問題在於:不少僱主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列為諮詢人,直到開始收到追債電話或有人上門才發現。雖然諮詢人在法律上並無還款責任,但放債人可以合法地聯絡諮詢人「查詢借款人近況」,實際上變相成為騷擾僱主的手段。這個問題多年來引起大量投訴,也是今次修例的主要推動力之一。
2026年8月1日起的三大改變(第一階段)
① 全面禁止要求外傭提供貸款諮詢人
修訂後的放債人牌照條件第 13 條明確規定:放債人在處理低收入人士(包括外傭)的貸款申請時,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任何人士作為諮詢人。這意味着僱主將不再有機會在不知情下被列入貸款文件。放債人違規的後果十分嚴重——公司註冊處可暫停或撤銷其放債人牌照,等同直接影響其業務運營。
對僱主的實際影響:你不再需要擔心因為外傭借貸而收到追債電話或騷擾。如果在新規實施後仍有放債人以諮詢人身份聯絡你,你有權向公司註冊處投訴(投訴熱線:2867 2600)。
② 低收入人士借貸上限正式立法
新規定引入「還款估入息比率」(Repayment-to-Income Ratio)上限,適用於所有月入港幣 12,000 元或以下的借款人——絕大多數外傭都屬於這個範圍:
| 借款人月入 | 每月還款額上限(佔入息比率) | 以外傭最低工資 $5,100 計算 |
|---|---|---|
| HK$6,000 或以下 | 35% | 每月最高還款約 $1,785 |
| HK$6,001 – $12,000 | 40% | (不適用於大多數外傭) |
此外,貸款的還款期不得超過借款人僱傭合約的剩餘期限。舉例:若外傭合約尚餘 12 個月,放債人不得批出還款期為 18 個月的貸款。這項規定有效防止外傭在合約結束後仍背負未清還的債務,也保障僱主不會因為外傭離港後仍收到追債騷擾。
實際例子:外傭小芳(化名)月入 $5,100,舊制下曾同時持有三筆貸款,每月還款額高達 $3,200(超過入息 64%)。新制下,她的每月還款總額將被限制在 $1,785 以內,大幅降低因過度借貸而拖欠的風險。
③ 借貸廣告必須加入風險提示
所有放債人的借貸廣告必須加入政府規定的風險警告字句:「忠告:借錢梗要還,咪俾錢中介」。廣告亦不得使用誇大借貸容易程度的用語,例如「即批」、「零門檻」等字眼將受到更嚴格規管。這項措施旨在減少誤導性廣告對外傭借貸決定的影響。
2027年6月1日起的新要求(第二階段)
「信資通」強制申報制度
第二階段的核心是「信資通」(Credit Reference Platform for Money Lenders)——一個由政府推動的放債人信貸資料庫。2027 年 6 月 1 日起:
- 所有持牌放債人須每 30 天向信資通提交借款人的貸款及還款資料。
- 放債人在審批新貸款前,必須先查閱信資通,確認借款人在其他放債人處的現有債務。
- 這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外傭同時向多家放債人借貸、放債人之間無法互通借款人資料的問題。
對僱主而言,信資通意味着外傭過度借貸的情況將大幅減少,僱主因外傭債務問題而受到牽連的機會也隨之降低。
這是好消息。綜合以上三項改變,僱主因外傭借貸而受騷擾的風險已大幅降低:
- 諮詢人制度取消 → 你不會再在不知情下被列入貸款文件,追債電話從源頭切斷。
- 還款入息比率設上限 → 外傭過度借貸的機會減少,拖欠和違約風險下降。
- 信資通強制申報 → 放債人可查全部借貸記錄,「一腳踏多船」的情況將被有效遏止。
過去僱主經常被捲入外傭的債務糾紛,新規例建立了三重保障,令僱主可以更安心聘用外傭。
職業介紹所必須知道的合規責任
《實務守則》嚴禁介紹所涉及借貸
勞工處的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》對介紹所在借貸方面的紅線非常清晰:
- 不可向外傭提供任何貸款資訊或財務公司的聯絡方式
- 不可安排、鼓勵或強迫外傭向任何財務機構借貸
- 不可從財務機構收取任何轉介費或佣金
違反以上任何一項,後果極為嚴重:勞工處可撤銷或拒絕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,等同要求介紹所停業。
申請牌照時的申報要求
介紹所在申請或續期牌照時,必須向勞工處申報以下事項:
- 介紹所是否與任何財務機構設於同一處所?
- 持牌人或負責人是否同時為任何財務機構的負責人或僱員?
如有以上情況而未有申報,可被視為提供虛假資料,同樣可導致牌照被撤銷。
介紹所如何保護自己及僱主客戶?
- 在辦公室張貼清晰告示,說明介紹所不提供任何借貸服務或轉介
- 在與外傭簽署的服務協議中加入「不涉及借貸」條款
- 培訓員工,確保所有同事了解借貸紅線
- 如有外傭主動要求借貸協助,應明確拒絕並記錄在案
- 定期檢查辦公處所,確保沒有與財務機構共用空間或人員
僱主實用指南:新規例下如何應對外傭借貸問題
我的外傭被放債人追債,我可以怎樣做?
首先,僱主需要明確:外傭的個人債務與僱主無關,你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代為還款。如果收到放債人的電話或上門追債,你可以:
- 明確告知放債人你並非擔保人或諮詢人,要求他們停止聯絡
- 記錄放債人的名稱、牌照號碼及聯絡人資料
- 向公司註冊處放債人投訴熱線(2867 2600)舉報
- 如受到恐嚇或人身安全威脅,立即報警
更多詳情可參閱《外傭借財仔點算?僱主 3 大法律保障》。
外傭問我借錢,我應該怎樣處理?
建議僱主婉拒直接借錢給外傭。僱傭關係一旦牽涉金錢借貸,容易引發糾紛,亦可能令雙方關係變質。你可以:
- 了解外傭的實際需要(是否為家庭突發事件?)
- 如情況許可,考慮以預支工資形式協助,並以書面記錄
- 引導外傭聯絡提供免費財務輔導的非牟利機構
外傭合約快完結時突然借大額貸款,有何風險?
這是不少僱主擔心的問題。新規實施後,放債人批出的貸款還款期不得超過僱傭合約剩餘期限,理論上可降低此風險。但僱主仍需留意:若外傭在合約末期借貸後離港,放債人可能仍會嘗試透過僱主地址追債。建議僱主在外傭離港前確認已更新放債人的聯絡地址。
我懷疑外傭在未得我同意下用了我的地址借貸,怎辦?
如果你收到寄給外傭的財務信件或有追債人上門:
- 立即與外傭了解情況
- 要求外傭通知放債人更正地址
- 以書面(掛號信)通知放債人,表明你並非借款人或擔保人
- 如問題持續,向公司註冊處投訴
常見問題
總結與行動清單
僱主行動清單
- 了解新規內容:2026年8月1日起,你不再有機會被列為外傭貸款諮詢人
- 如仍收到追債騷擾,記錄詳情並向公司註冊處投訴(熱線:2867 2600)
- 與外傭坦誠溝通借貸問題,避免問題惡化影響僱傭關係
介紹所行動清單
- 立即檢視辦公處所是否與任何財務機構共用空間或人員,如有須立即整改
- 培訓全體員工:嚴禁提供任何借貸資訊或轉介服務
- 更新服務協議及辦公室告示,明確聲明不涉及借貸
實施日期一覽表
| 日期 | 實施內容 |
|---|---|
| 2026年8月1日 | 第一階段:禁止諮詢人制度、借貸入息比率上限、廣告風險提示 |
| 2027年6月1日 | 第二階段:「信資通」強制申報制度全面實施 |